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
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
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
扣并处以罚金3-5万元。
取证内容有构成非法营运的条件:
第一,没有办理营运许可证
第二,从事营运,在道路上运送货物或者乘客的
第三,行为是有偿的
证据包括:
1、书证---收据或者发票
2、当事人的称述、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
3、交警的执法记录等
4、录音录像,比如谈话的录音、营运的相片等
常驻检查点:
1.城东客运站周边主干线
2.城西客运站周边主干线
3.城南客运站周边主干线
4.城北客运站周边主干线
5.火车站广场西南角附近
6.火车站出站口西广场环城北路延伸段
7.解放路五路口西北角陇海酒店门前
8.城北高铁站上下客通道
9.城北高铁站广场西南角和东边出口
10.机场T2T3航站楼前上下客通道
巡游检查地点:
1.纺织城堡子村盘道南侧
2.纬十街十字东南侧
3.大唐芙蓉园西门两侧
4.曲江雁南一路、慈恩东路
5.长安西街
6.华美十字西北侧
7.小寨十字东北角
8.大雁塔北广场西北侧
9.高新路科技路十字
10.科技路西口
11.科技路唐延路十字
12.土门十字
13.西稍门十字
14.劳动南路盘道
15.大兴东路口
16.文景路凤城七路十字
17.凤城十路文景路十字
18.未央路凤城五路十字
19.太华路与北二环立交十字
20.金花路十字
21.咸宁路与兴庆路十字